2017-06-08
2016年,针对精准扶贫对象就医新农合及大病保险补偿在普通参保人群补偿政策基础上,主要实施“七提高、一扩大,一减免、一降低”的优惠政策。
一、“七提高”
1、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由300元提高到400元;
2、20种门诊重症(指各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肝硬化、重性精神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70%;
3、新农合住院分段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4、住院补偿封顶线由100000元提高到120000元;
5、符合补偿政策的意外伤害患者报销次封顶线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6、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7、大病保险年封顶线由200000元提高到300000元。
二、“一扩大”:即门诊重症病种数量由20种(类)扩大到22种(类)。
三、“一减免”:即取消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新农合住院起付线。
四、“一降低”:即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000元降低至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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